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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鍋野ぺす。
中文名稱:犯人在跳舞
遊戲人數:3~8人。
遊戲時間:10分鐘。
適合年齡:8+
遊戲元素:策略。即興演出。
遊戲內容物:
遊戲卡牌32張。
分數標記。
說明書。

遊戲玩法:
因為現在有中文版了,所以看了很好懂。
但還是大略說一下每種牌的意思。

第一發現者:發現屍體的人。代表起始玩家。
不在場證明:就是不在殺人現場不干我的事。
路人:就路人。
犯人:就犯人,
共犯:打出後就是共犯,不能反悔。跟犯人共進退。
目擊者:打出後可以看某一玩家的牌。
偵探:推理找出兇手的重要人物。
神犬:一樣是可以找出兇手的重要靈犬。比偵探抓到還高分。
咬某一位玩家後,被咬的玩家自己選一張牌丟,若沒牌只能丟出犯人,那神犬就贏了。
反之就是放棄被丟的牌,得到神犬。
謠言:打出後所有玩家往右邊抽一張牌
交易:打出後可以跟一位玩家交換牌
情報交換:打出後所有玩家往左邊傳一張牌過去。

之後有出多的擴充:警部與少年。
要用少年時就不使用目擊者。
遊戲開始後,所有玩家閉上眼睛。
少年跟犯人睜開眼睛確認。之後倒數三秒,大家再開始遊戲。

要用警部時就不用神犬。而且第一輪時不可以使用警部。
拿到這張牌的時候要把他放在最有可能是犯人的人面前。
如果最後對方真的是犯人。那使用警部的玩家得三分。

依照玩家人數要取用的牌會不同。請參照說明書。
由持有第一發現者的玩家打出這張牌。
我通常都會演一下像:「先生?先生!?來人啊!有人死了!」
然後所有人都會用很無趣的臉望著我。
接著下一個玩家再使用自己的牌,依此類推。

手上有偵探的玩家,剩三張牌的時候就可以打出偵探牌去找你認為的兇手了。
偵探抓到共犯不算抓到犯人。
犯人若有不在場證明的話可以否認(不需要打出牌)。
遊戲最後一張牌,犯人打出犯人後就是犯人贏了。
只要犯人贏,共犯也會跟著贏。輸也跟著輸。不能打了共犯卻又反悔。
所以後續有出空白卡的,我想應該要畫一個汙點證人,發現偵探快贏的時候出就可以反悔之類的。

我通常拿到犯人跟神犬還有情報交換都會很高興。
因為這樣就可以演了。(我會硬逼自己講出殺人的理由之類的。)
所以大家都很清楚這些牌在我手上。
像我這麼沒牌品的人都可以玩這麼高興。
就很建議大家來玩。

日本人出的遊戲就是怪怪的然後很可愛。
然後不在場證明裡面其中一張是去コミケ害我一下子笑出來。
聽說紅到作者自己都嚇到。怎麼這麼可愛啦。ww

我個人比較推薦買日版,因為卡片裡面有台詞或狀聲詞之類的,那個我覺得也很重要。
像偵探就會說:さ~て(超有自信!這樣如果猜錯會很丟臉耶。ww)
神犬的話就是。很可愛。ww

最後。
不管我是不是偵探我都會在剩三張牌的時候幫唱古畑任三郎的歌(太老了沒人知道)。
會笑的只有日本人。ww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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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y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